根据本年度学校工作安排,依据武工院(2014)33号《关于推行班主任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班主任工作的通知》,经领导批示,现决定在我院推行班主任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与配备
1.担任班主任的人员
(1)教师(不含辅导员)
(2)行政职能部门科级(主管)及以上人员
2.学院首先安排本院老师担任班级的班主任,其它人员经本学院同意后担任班主任,一个班配备一名班主任。
3.班主任原则上应跟班至学生毕业,经所在学院同意可更换班主任,新老班主任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
4.学院的党总支书记为学院的班主任召集人。学院班主任的配备情况应向学生工作处备案。
5.学院成立以王启帆书记为组长,涂淼副院长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徐娅妮老师和全体教研室主任为成员以及胡文霞老师为专项负责人的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制度上保障班主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与要求
担任班主任的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以下工作:
1、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成长辅导和学业管理,并确保每周与辅导员至少沟通一次。
2、主动了解学生情况。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或组织答疑两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委会,每学期至少参加三次班级全体会议,积极参加班级开展的各类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
3、做好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4、帮助学生反映或解决学习与生活上的问题。及时反馈学生的重大信息。
5、根据本学院班主任工作安排及要求做好班主任工作,服从本学院党总支书记的管理。
三、考核与管理
1、每学期各学院需做好本院班主任的《班主任工作手册》的检查和统计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对本院班主任工作进行总结。于学期结束前将总结、相关资料以及检查和统计结果报督导室。
2、学院每年按本院班主任人数的5%向学校推荐优秀班主任名单,由督导室牵头会同学工处等相关部门进行优秀班主任评比,评出年度优秀班主任。
3、班主任工作是考核学院工作的依据之一。班主任的考核和评优结果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依据。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