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9-04-24 16:26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14)33号《关于推行班主任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班主任主要工作是负责学生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大学期间学习任务,教育引导学生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正确评价班主任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助于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使班主任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 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工作、学风建设、生活指导、班集体建设和常规工作等六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工作(12分)

1. 定期举行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学生思想上积极追求上进,具有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信念。(3分)

2. 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校园文明的倡导者和监督员,敢于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3分)

3. 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并根据学生不同阶段及时进行教育。(3分)

4. 注意观察学生的思想变化,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班级特殊个体、特殊群体的工作,针对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及时疏导解决。(3分)

(二)学风建设(18分)

1.经常深入课堂了解并掌握本班学生学习动态,经常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交流学习经验,指导班级开展学习工作。(4分)

2.能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在任课老师与学生之间起到了纽带与桥梁作用(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与任课教师联系二次)。(3分)

3.全面了解班级学生的学习纪律状况,并有改善学习纪律的针对性措施,并做到每课有考勤,并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教育。(5分)

4.定期开展考纪考风教育,确保班级学生无考试违纪现象。(3分)

5.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技能水平,提高班级学生考证通过率(3分)

(三)生活指导(15分)

1.每月下学生宿舍两次了解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学生宿舍面貌好,优秀寝室比例高。(4分)

2.了解班级学生的生活经济状况,主动关心家庭困难的学生,并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及各种助学机会。(3分)

3.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向其通报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共同做好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与每位特殊学生家长联系两次以上)。(3分)

4.催促学生及时缴纳学费等各类费用,并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利用勤工助学等突进解决经济困难。(5分)

(四)班集体建设(15分)

1. 选拔、培养和使用好学生干部,并能传授工作方法,指导学生做好班委会的组建工作,注重班干部的工作能力。(2分)

2. 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指导团支委做好共青团工作,发挥党团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引导优秀团员入党。(2分)

3.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级、院级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指导学生开展好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3分)

4.班级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班会,班主任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主题班会并在学期初列出初步计划。(3分)

5.班主任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经常与学生交流,每月至少与同学谈话交流三人次以上。(5分)

(五)常规工作(40分)

1. 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工作记录。(4分)

2. 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和相关培训。(4分)

3. 每月至少与院学生工作领导或辅导员联系交流一次。(5分)

4.认真、公平地做好学生的各类优秀评比工作和各类奖学金评定、党校推荐、团内推优、入党培养等工作。(5分)

5.对违纪处分的学生能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并有具体的帮教措施。(4分)

6.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入学教育、专业教育,毕业生的鉴定、就业指导以及学生文明离校工作等日常管理工作。(4分)

7. 重大活动期间能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班级工作并能亲临现场维持秩序。(4分)

8. 认真、准确填写班级周报表,并及时上交学工办。(5分)

9、每学期结束后及时将学生成绩告知学生家长,对于补考和缓考的学生或学业预警的学生及时通知学生本人或其家人。(5分)

(六)奖惩分

1、班级学生考证各类等级考试通过率高:

银行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80%,初级会计证 50%,精算师、金融分析师40%,各奖励5分。

班级学生通过其他类等级考试1人次奖励0.5分。

2、班级学生每学期考试及格率达100%奖励10分,98%以上奖励8分,95%以上奖励6分,90%以上奖励4分。

3、在学校各类活动中所带班级获奖的,一等奖奖励5分,二等奖3分,三等及其他奖项2分,个人获奖一等奖励1分,二等奖励0.5分,三等及其他奖项0.2分。省级获奖按级别乘2,学院活动获奖按级别乘0.5

4、在学校文明宿舍评选中,每获一个优秀宿舍加1分,一个文明宿舍加0.5分。

5、班级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通报1人次,扣0.2分;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1人次,扣1分;记过处分1人次,扣3分;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1人次,扣5分。

6、班级学生出现无故夜不归宿行为1人次,扣1分。

7、需班主任审核、认定、签字的材料,如材料中出现错误1次,扣5分。

8、无故缺席班主任会议1次,扣5分。

第四章 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各等级的标准是:

优秀: 测评积分达 80 分以上且位于学院班主任参加测评总人数前 30%、学生测评满意(含基本满意)率达 80% 以上。

称职: 测评积分在 60 分以上或学生测评满意(含基本满意)率达 50% 以上。

不称职:测评积分在 60 分以下且学生测评不满意率达 50% 以上。

对优秀、不称职分别作如下优先和限制:

1、在考评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

a 所带班集体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b 所带班级学生有 2 人以上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c 所负责的班级工作方面做出创新或突出贡献,受到学校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2、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a 无故不参加学院召开的班主任例会两次以上的;

b 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在 1 次以上的;

c 未能认真记录并按时上交《班主任工作手册》的;

3、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级:

a 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的;

b 学生中有因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 ,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c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d 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三次以上的;

f 在开展学生党员发展、评优、评奖、评贷及助学贷款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五章 考核程序

第八条 班主任考核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科直接负责。

第九条 班主任的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自评:班主任本人对照工作职责,总结本学期的工作及其成效如实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作成绩考核表(自评表)。

2.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办在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20%数量的学生,由学生按照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量化表(学生用表)对班主任进行评议打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学生评议分数=学生评议分总和/学生数×30

3、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考核等级,报相关领导批准决定。

第六章 评分方式

第十条  测评按考核内容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定量指标完成情况(占70%)、学生评分(占30%)、两个方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考核材料将作为本院年终考核依据之一学年考核为两学期考核分数的平均分。

第十二条  此考核办法解释权在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日起实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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